遭警方過肩摔的檳榔妹顏如憶,怒告警察傷害,結果出爐。
當時執勤員警欒呈獲得不起訴處分,但顏如憶因為跟警察爆粗口必須罰上課,
她對這個結果似乎不太滿意。
日前台北縣檳榔西施顏如憶因為穿著太清涼,不服員警勸導,
被警方側摔、壓制在地,當時因為大動作執勤,
造成社會觀感兩極,之後顏如憶控告員警傷害,
而員警也反控顏如憶妨礙公務。
檢方經過調查之後,今天最新結果出爐,顏如憶以緩起訴處分,
而員警欒呈則獲得不起訴處分。
檢方根據對話紀錄,認為警方當時來到檳榔攤取締時,
顏如憶曾開口辱罵員警,且動手揮打,甚至一度試圖把鐵捲門放下,
員警為了執勤,才將顏如憶帶到騎樓,最後以側摔和拖拉方式,
將顏如憶帶回分局,檢方認定是合理執勤,
因此員警欒呈獲得不起訴,但顏如憶妨礙公務屬實,
遭緩起訴處分,必須上法治教育12小時。
文章出處: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08/8/2cmka.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