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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茂黑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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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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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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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popo5201
很奇怪,有些人自認法律知識很厲害,條文引經據典卻專挑不合宜的條文。像allen2002先生指出的「凹不成, 不道歉」先生,海外正版DVD有條件可賣,到現在不去查什麼條件可賣,只堅持不可賣的法條。

「凹不成, 不道歉」先生:要我道歉?你們這些被媒體操弄的無知鄉民阿!!!
舊 2010-09-08, 10:56 AM #4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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