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8天15萬人連署 開除法官
瀏覽單個文章
senyu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5
文章: 4
對七至十四歲的保護,陷下去了
6歲半,七年以上
七歲半,合意,三年以上
誰能接受七歲半的兒女,與人"合意"****?
而對方可能只判三年?
有沒有人寧願兒女是6歲半就好,可以判到七年以上?
至少,小學生的性認識是不足的(7~12歲)
沒有理由這樣切割差別保護.要就一律加強保護.
所以,修法一次釐清.
2010-09-08, 07:57 AM #
480
senyu
瀏覽公開訊息
傳送私人訊息給senyu
查詢senyu發表的更多文章
增加 senyu 到好友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