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ruinousdeity
*停權中*
 
ruinousdeity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l 2004
您的住址: 一立方公尺的香格里拉
文章: 617
邊開車邊挑到這個
今天傍晚最新消息,最高法院做出決議

未來只要是性侵7歲以下幼童,不論有無違反幼童意願,均應依加重強制****的重罪判刑。

最高法院刑庭會議結論出爐後,立即生效,不但可拘束最高法院全體刑庭法官,對下級的一、二審法院也有拘束力,等同判例。


早就說過未滿七歲以下就算行為人沒有積極強制作為
適用221不會有瑕疵...
如果邏輯上有瑕疵最高法院會堅持修法而不是做出決議
從頭到尾根本是要不要做好而不是能不能做的問題

至於惡蟲,實務可不是像紙筆考試這麼單純
結果連修法都不用修,最高法院這個巴掌我想甩的夠大夠響亮吧
舊 2010-09-07, 07:51 PM #455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ruinousdeity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