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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天15萬人連署 開除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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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inousde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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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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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傳說
227條是3年以上10年以下
現在這件案子只判了3年2個月
你究竟覺得適當還是不適當???
如果適當,那請問要嚴重到什麼程度才能判10年???
如果不適當,那請問你究竟要反駁、澄清或說明什麼???
把力氣省下來吧
我早就說過一般人不懂才會去爭論適用哪一條
問他量刑標準是怎麼回事...每次都略而不談
這種事情就是他知道、承審法官知道
檢察官、一般人都沒辦法知道也不會弄懂得
你期望他能講出什麼讓人信服的話?
講得出來早講出來了,還需要在這邊跳針嗎?
2010-09-06, 11:36 PM #
438
ruinousde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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