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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天15萬人連署 開除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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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mad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1
文章: 768
引用:
作者
senyu
不然.
參考判例,其實就類似"刑罰裁量表"
我覺得你的方向,跟這次事件沒什麼關係
以這次事件來說,假設本刑刑度是"七年以上"
要判7年?還是15年?或者死刑?
法官還是要裁量
一樣,7年還是會有人覺得刑度太輕,只是聲浪會減少罷了
修法,就是要盡可能縮小認知差距,並且釐清條文爭議
...
至於輕判的問題
我白話的說:你以為她真的願意輕判?
這法官是被刑法體系限制的
剛好相反,這情形叫"不自由裁量"
...
那裡沒有關係?
假設本刑刑度是"七年以上,15年以下"
嫌犯惡劣、犯後態度差
法官就是硬要判7年,不判 15年
你說法官是被刑法體系限制
不是她真的願意輕判
我回你一句話: "你當所有人都是白痴嗎?"
你乾脆拿以前結伙搶劫唯一死刑來說好了
只有一種判刑簡單多了是不是?
是不是要搞到不管情節輕重、不管犯後態度、不管有無前科
全部都只有一種刑,這樣才符合你的意?
2010-09-06, 06:08 PM #
427
nom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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