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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ta
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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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惡蟲
你現在到底想要怎麼樣,請你講清楚。

法律上既然把嬰幼兒當成為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 一旦受侵害, 在證據的採證上又視其與一般心智成熟的成年人相當, 是否合理?

如您前所述, 這些案例的判決並無不合法之處, 眾鄉民可以得知您的訴求..
但, 面對此合法但不合理、不合邏輯的判決, 從您的回覆似乎卻只見捍衛法條、維護法官, 對於修法卻認為難以致之..

一般鄉民(如沒人承認, 那就是指小弟本身)沒有法律、法學素養, 可以想見. 但有法律素養或能力者, 見此不足卻不思登高一呼, 提供被害人更完善的保護, 害人者更適當的懲戒, 真是令人欷噓...

徒善不足以為政, 徒法不足以自行~
舊 2010-09-06, 03:58 PM #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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