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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ruinousdeity
專業跟專家真的值得相信?這才是問題所在
在一面聽著專家"專業見解"的同時
自己也該動動腦思考一下內容
選擇哪一邊都不是問題
最糟糕的是明明自己沒思考卻假裝自己有,然後選邊站
結果不管站哪邊都只是盲從罷了
BTW,我"專業"的見解告訴你,法條原本設計留下彈性空間是良善的
但是立法者的教授跟學者不會預想到
司法官有可能誤解或曲解法條原意
甚至有些人的邏輯明顯缺乏或背離常識
從這一大串221跟227的適用之爭
應該很清楚看的出來這都是出自於法條內容解釋的問題
法條本身是固定的,但是每個人看了都有不同的見解
你覺得這是法條的問題還是法律教育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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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針對此討論串標題所指這件事,
若是用專業且合法的途徑去處理問題, 不論是法條或法律教育問題, 我一定誠心地給予熱烈掌聲.
但,若是用這種宣揚 "人民公審" , 入人於莫虛有之罪的方式, 另人嗤之以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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