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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yu
*停權中*
 
senyu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l 2005
文章: 4
是法律不完善,修法才能解決問題.

至於引用他人發言而習慣性加以扭曲以誤導他人者;
應該增修一條"準性侵他人發言"罪

因為性侵者,有時是用手指當成性侵工具
而習慣性扭曲他人發言者,也是以手指當工具
挖勒.....
舊 2010-09-04, 10:46 PM #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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