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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D3STYP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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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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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1,943
引用:
作者大茂黑瓜
看到法官的判決,本討論串聲援法官"責罵被媒體操弄的愚民群"的學法人的發言
只是想說,中華民國司法搞不好連吃都不能吃..臭酸發霉

算了
反正只要有人動到我家的女性
就學A Time To Kill裡的山繆傑克遜趁出庭的時候在法院公然幹掉強姦犯
惡蟲大人,依中華民國律例,義忿殺人後自行投案犯後態度良好理應判刑多久阿?
就算死刑也免驚,還有face聯盟會聲援我哩


+150%.

法律若不能還我公道, 我自己討, 反正不會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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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年
舊 2010-09-04, 08:21 PM #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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