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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茂黑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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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10
您的住址: 馬口鐵罐
文章: 58
看到法官的判決,本討論串聲援法官"責罵被媒體操弄的愚民群"的學法人的發言
只是想說,中華民國司法搞不好連吃都不能吃..臭酸發霉

算了
反正只要有人動到我家的女性
就學A Time To Kill裡的山繆傑克遜趁出庭的時候在法院公然幹掉強姦犯
惡蟲大人,依中華民國律例,義忿殺人後自行投案犯後態度良好理應判刑多久阿?
就算死刑也免驚,還有face聯盟會聲援我哩
     
      
舊 2010-09-04, 06:14 PM #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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