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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inousde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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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4
您的住址: 一立方公尺的香格里拉
文章: 617
引用:
作者joe.oo
15萬人連署 開除法官,

凝聚眾人的一廂情願, 就可以凌駕於法律, 公審法官, "人民公審" 要復活了嗎 ?

這 15 萬人憑什麼專業的能力及資格來審判法官 ?

心情不爽, 要用健康的方式來發洩, 專業的事還是要由專業的人來做,

不要被人利用了, 還自以為是正義的使者.

台灣沒有經歷文化大革命的歷史教訓, 不知道 "人民公審" 如何爆走.

法律不適合現實環境, 可以依法修改, 但是 "人民公審" 是偽正義.

專業跟專家真的值得相信?這才是問題所在
在一面聽著專家"專業見解"的同時
自己也該動動腦思考一下內容
選擇哪一邊都不是問題
最糟糕的是明明自己沒思考卻假裝自己有,然後選邊站
結果不管站哪邊都只是盲從罷了

BTW,我"專業"的見解告訴你,法條原本設計留下彈性空間是良善的
但是立法者的教授跟學者不會預想到
司法官有可能誤解或曲解法條原意
甚至有些人的邏輯明顯缺乏或背離常識
從這一大串221跟227的適用之爭
應該很清楚看的出來這都是出自於法條內容解釋的問題

法條本身是固定的,但是每個人看了都有不同的見解
你覺得這是法條的問題還是法律教育的問題?
舊 2010-09-04, 03:52 AM #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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