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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inousde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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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inousdeity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l 2004
您的住址: 一立方公尺的香格里拉
文章: 617
引用:
作者惡蟲
15歲成立227,6歲無罪。

看了分則就忘了總則嗎?

不過我也認為227條的原則是雙方合意
而不是沒有表示不同意就進入227
應該說沒有表示同意就要進入221=>222才對
 
舊 2010-09-04, 01:26 AM #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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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inousdeity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