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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IMM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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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4
您的住址: 案件趕不完的地方
文章: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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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etherhaha
笑死人了,用離職來談福利,才叫會吵的小孩,
條件談不成不一定要離職,公司會告訴你談不成的原因。
但是只會用離職來談條件,哈,我們公司以前的做法是慢走不送。


曾經談過,主管用的理由是公司就是吃大鍋飯的
雖然感覺很抱歉,但是沒有辦法

在調整績效考核制度以避免人員流動率過高的公開場合,高層要求攤開來說
點到類似的話題,仍然被含混帶過,其他想要大鳴大放的同事
一看到這個態勢,就了然,全冷了

是說我所在的地方假使有人真提辭呈,大概也不會談薪資了....
何必呢,換工作直接就加薪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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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個大廳裡所有的人,不論男女,都想要她。
她美妙的歌聲令他們折服
使他們想用自己的嘴蓋住她的,暢飲那聲音。
說不定那樣的美聲可以被轉移、吞噬、占有。
舊 2010-09-03, 08:25 PM #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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