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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rryc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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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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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很多人說要修法云云
這是很倒果為因的
修法要怎修 十歲以下的受害人一律重判他媽的加害者嗎?
那十一歲的沒喊不要就可以輕判?

這件事最根本的原因是 他媽腦子有洞的法官
在法條選用上"故意輕判" 法條在牠們手上丫
要怎麼選 要怎麼判 都很有空間的丫
你再怎麼修 牠們還是可以找出輕判的空間丫 修有用嗎?

基本上這件事只有兩種可能
1. 法官收了錢.
2. 法官是白痴.
舊 2010-09-03, 02:09 PM #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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