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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典汴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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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典汴太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n 2010
文章: 7
引用:
作者totorochen
輕判色狼兒少怒吼一人一信陳情 還孩子公道 連續3案忍無可忍!臉書連署免職法官逾27萬人 勵馨揚言發起大遊行 法部研擬一定年齡以下遭性侵一律以強制****究責

http://news.chinatimes.com/focus/0,...0300114,00.html
2010-09-03 中國時報 【朱芳瑤、陳志賢/台北報導】
 近來連續發生兩歲、三歲、六歲女童遭性侵,法官卻輕判加害人的三起案例,引發網友憤怒,目前已有超過廿七萬人在社群網站「臉書」連署,要求免職調查法官。兒少團體也忍無可忍,家扶基金會昨日發起「一人一信」行動上告馬總統;勵馨基金會不排除發起大遊行,抗議法官胡搞,要求還受性侵孩子一個公道。

 司法院則建議法務部修正刑法規定,將年齡條件列入處罰要件。法務部政務次長陳守煌二日說,法務部是刑法主管機關,相當重視民眾意見,將做為未來刑法修正的參考。

 法務部檢察司長蔡瑞宗也...

天曉得這次修法又要搞多久,不過至少是個開始!
希望這次修法能把"梅根法案"考慮進去,要不然對於那些性侵犯判個三.四年對他們來說不痛不癢!

1. 惡行重大的性侵累犯再犯後必須強制服刑二十年以上,不得假釋,出獄後,必須公佈性侵累犯的照片於政府網站,以供民眾查閱保護自己。

2. 對14歲以下兒童犯下性侵行為,強制判刑二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到無期徒刑。犯人出獄後必須終身強制監控。
舊 2010-09-03, 09:46 AM #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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