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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nxpdow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497
這一切都是大自然的錯,雄性本來就性慾較高
雌性大多處於被動的狀態,如果不是這樣設計
那物種就很容易絕種,用相同的標準來定義男女
這樣設計的法律根本我覺得就是錯誤的,在女權
高漲的時代,男性就被打壓的很嚴重,221,222,227
這些法條根本就設計錯誤,如果男女對調,女生就會
知道原來男生這麼辛苦
舊 2010-09-03, 02:43 AM #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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