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Eav
只要年紀比較小,就一律當作是被強制****囉。
的確是這個意思,因為照現在的解釋,小孩子沒說不要就是要,不會說算你倒楣,
我的看法是沒說要就是不要。依一般常識認定小孩子是會要還是不要?認定小孩
不要怎麼算是憑主觀感情任意曲解法條,顛倒黑白。
這個不是221是否成立的要件之一?
|
錯誤。
現行的作法是,在要、不知道要不要、不要這三個區別中,只有最後一種會進入221,其他二種如果年齡低於法定年紀,就進入227。
所以不是「小孩子沒說不要就是要」,而是「小孩說不要才算不要」。
「依一般常識認定小孩子是會要還是不要」這句話有問題,因為你所謂的一般常識,其實是以大人的觀點來判斷,但除非這個小孩已經具有性的知識,才會依照一般常識來出作不要的判斷。
但是小孩子具有如大人般對性的知識嗎?
大部份的小孩子其實不知道,他們不知道侵犯他們的大人實際上是在做什麼,所以小孩是沒有辦法依照你所謂的「一般常識」來做判斷,他們就是最直接的感覺,喜歡還是不喜歡大人對他們做的事,如果不喜歡,他們就會抗拒,一般就是哭鬧、喊不要之類的,他們不需要知道大人在做什麼,他們只要表達出他們不想要,這時候就是會進入221。
所以進不進入221的判斷,是在於客觀上被害人有沒有反抗的意思表示,當被害人可以做出這樣的意思表示,不論他是年紀大小,是否知道什麼是性,只要能讓人明白他就是在抗拒,都可以進入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