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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m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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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1
文章: 768
引用:
作者strong
+1000000
法官 偏離法條的 立法原意,
看來是為了 施暴者 的 "人權" 而 奮戰不懈 !! Orz

法官向來是不鳥立法原意的
能自由解釋法條
就算他指著鹿硬說是馬
你又能奈他何?
然後他又跟你說,是法條不好叫立法委員修法

真正該修的法,是把法官可以任意解釋法條的權力給拿走
這樣才有救
舊 2010-09-02, 10:59 AM #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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