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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蟲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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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348
引用:
作者manticorejr.
有請對法律專業的網友來開導鄉民一下,要不然鄉民們可能又會被媒體誤導了...

最高法院的法官是很nice的,這其中一定有什麼誤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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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判決書來看,主要是要釐清在性侵行為開始前及持續中,女童有無抗抵行為,及女童說「不要」之後,男子有無繼續性侵行為。

如果女童先前毫無任何抗拒行為,而在說「不要」之後,男子即停止其行為,那就還是僅能以227處罰,而非221。

如果不是,就會成立221。
 
舊 2010-09-01, 06:52 PM #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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