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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ncafe01
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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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惡蟲
凡事請依照法律走,不要照著自己的感覺走,不是自己的感覺最大。


從法學的刑罰的目的來看,為何我們不能質疑這樣的刑度太輕?
從刑事訴訟法的規定,法官必須要對做出的判決加以文書說明,這樣的刑度為何沒有說明呢?

法官這樣的裝死
萬一,造成如同電影 time to kill 的內容
因之前的雷同的案例,強姦犯被叛無罪
被強姦女孩的父親,認為是種族的問題,深怕那群畜生也可以逍遙法外
就自己動手,槍殺了罪犯
這樣的刑度,旁人都覺得不公平
當事人的父親會如何覺得呢?

記得,在差不多的年紀
和老媽去看卡通電影,在排隊入場時,
不過就是看的10來分鐘類似生化危機的限制集影片預告
當晚回家作惡夢還夢遊,最後得去收驚(老媽說得)
到目前為止,20年,每當壓力大時,我睡覺時還會夢到這部預告得內容
然後被嚇醒

小女孩受這事件的影響,可能是一輩子
造成這陰影的敗類,可能只會被關不到兩年就可以出來了
如果你是這位女孩的父親,作何感想?

如果將來你的六歲女兒遇到類似的人渣,這個輕判的案例,難道不會讓你害怕法律無法給予一個公平的審判嗎?

再從經濟學和犯罪學的角度來看
有學者認為犯罪者之所以會連續犯罪,
是因為犯罪所得到利益或快感期望值大於犯罪所受到處罰期望值
這樣低的刑度在這樣的案件,難道不是變相鼓勵那群變態繼續侵害幼童嗎?
舊 2010-08-28, 10:11 AM #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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