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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說
Amateur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02
您的住址: 太陽系
文章: 32
現在又要仔細區分了嗎???

立了那麼多法要去保護未成年人
即使未成年人表示同意,另一方仍然觸犯法律
結果出事後卻說6歲女童未表示不同意!
說穿了根本就是為了某些目的
在玩「環首之刑 vs 環首死刑」的文字遊戲!!!

引用:
作者惡蟲
未滿18歲是指幾歲?

這範圍可是有不同的規定喔,你是不是搞錯了?

責任能力?這裡不是用責任能力吧。

我想你還是一樣的搞不清楚重點,不清楚法律的規定為何,要不要再去研究一下再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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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CDVD站長:擋廣吿的後果就是導致免費網站無以為繼!
在你享受自由網路的同時
自私的行為只會扼殺這個環境。
舊 2010-08-28, 08:43 AM #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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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說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