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nior Member
|
法律漏洞,這個名詞其實應該都聽過
所表達者其實就是法律絕非完備,包含程序(訴訟)上之法律
是以有眾多學理討論,實務也連年多次舉行各級會議討論各種議題
又必然見解上有所歧異,才有此些討論的空間
最後的結論,也並非絕對理想(實務仍須與現實妥協)
而學理上,更常有天馬行空之想法(從沒發生跟不可能發生的情狀)
是以,連熟稔法律之人尚有爭議
對法律認識不清之人,更難窺其堂奧
白話一點,他媽的(台灣)法律真難懂
討論時,或許不必噴來噴去,要噴,還是噴噴司法院或立法院吧
免得噴過頭被告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