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小壞蛋
在台灣人民普遍理盲下,這樣作很危險很容易受到有心人士的操弄,比現形制度更危險
以現形台灣亂象來說,有能力的人只要天天在媒體上炒作他是無罪的,四處演戲四處廣告置入性行銷
不管檢查官找的證據再完整,法官作的判決再公正,下面的百姓無知的被洗腦過,他就是沒罪
看看前後任總統就知道了,一樣型式不一樣名稱特別費,一個無罪一個還在被押中
說來很殘酷,但台灣的司法改革除了需要有能力有良心的獨裁者來改
還要十幾年整體人民的法學、科普、民主素養的重新建立;這兩個都不是辦的到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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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審團制度跟選舉制度一樣,都必須邊作邊學才能逐漸了解。
不可能完全都不作,等哪天民智大開。這是永遠等不到的。
另外,現在是誰決定押陳水扁的?偵辦的團隊已經解散了,起訴的檢察官也沒有,看守所又不是監獄,到現在還不送法院審理。可見政府的法制精�**椄蛪篴&z。
另外,期待英明神武的獨裁者,通常得到的都是希特勒那種不負責任的嘴砲。
所以,我認為必須作中學個幾十幾百年,台灣人才會稍微了解何謂選舉?何謂陪審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