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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25
引用:
作者FD3STYPER
這並不是盲目, 而是要司法體系正視社會觀感.

同一個案例如果發生在美國, 我想, 三年應該是零頭.

不.....在美國兒童福利法可是很嚴厲的....
刑期應不只3年......
話說國外法庭才採取陪審團制度....
法官的角度才會客觀又不會偏離大眾觀感....
不過有法有破...陪審團也有漏洞.....
舊 2010-08-26, 07:54 AM #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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