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泡泡
1.你怎麼確定是沒人聽得下 還是解釋有問題?
同樣學法的檢察官為什麼聽不下?
2.我也知不能為改而改
但請問 這麼多年來 有良知,素養的法界人士 幹了什麼大事 都要踢給立法院嗎 沒能做或呼籲的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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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以前到現在,每次司法新聞事件,我都呼籲過,別光看新聞報導就下結論,可是有多少人聽進去?到現在,還是常常有人一看到媒體報導就不加思考的批評,本件也是。
所謂的檢察官聽不下是指什麼?
如果你是指檢察官對有罪、無罪的認定與法官不同,這本來就是如此,否則何需多一道審判程序?檢察官偵查終結直接執行就好,也不用審判了。
你希望如此嗎?
我只知道一件事,由行政院或司法院提出的法案,如果沒有牽涉到重大利益問題的,常常可以在立法院躺個10年才有可能進入表決,這樣的速度,你能期望我國的司法改革多快?
而且很多事法界的人不是沒有呼籲或是帶頭表示意見的,只是這種東西,如果沒有新聞價值性,大家不可能在新聞報導上看得見,只能在法律專業期刊上發現相關的文章。
試問,這裡有幾個人有在看臺灣本土法學雜誌或月旦法學之類的專業法律期刊文物?
坦白講,連我都沒有常常在看,那你確定一些相關問題,臺灣法界都沒有人出來呼籲改革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