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monster.tsai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0
文章: 1
引用:
作者鄉長
我也想這麼說

其實法官引用更重的法條來解釋也解釋得通的,故意選一個輕的法條來判,這是怎樣.....


台灣還有假釋制度,
一堆性侵害犯都進去沒多久後又放出來繼續犯案.....
舊 2010-08-25, 04:12 PM #50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monster.tsai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