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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ES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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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2
文章: 76
Cool

引用:
作者michelle-lai529
有時候真的會覺得,如果法官只是能這樣,要要法官幹麼,搞個資料庫,寫隻程式去詢問比對不就好了。


也許有朝一日當AI科學技術日新月異。許多律師會發現自己嘴砲的功力根本講不贏一位網路虛擬技術的法官,甚至是對方的法律辯護也坳不過。
舊 2010-08-25, 10:35 AM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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