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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chelle-lai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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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10
文章: 86
引用:
作者nomad

他會跟你說
這是法條解釋不同而已
有問題也是立法者的問題

X的
立法是這樣立
法條卻是隨便你解釋
指鹿為馬、說黑為白也是隨你高興
最後還怪別人法條沒規定好

有時候真的會覺得,如果法官只是能這樣,要要法官幹麼,搞個資料庫,寫隻程式去詢問比對不就好了。
舊 2010-08-25, 10:14 AM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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