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MichaelLee
***長就我了解啦
醫療原則那是說,一定給你救,不管你是不是一定死定了
但如果這個病患之後要是又病危,不管怎麼救,也只是維持病危狀態,病患或病患家屬同意(病患意見優先),如果又發生緊急情況,可以選擇不救這樣子
這是我大概的理解,錯了請指正
所以大嬸說的,不無道理,雖然那個醫界賺大錢的說法我不同意,再者如果藉此說安樂死應該立刻合法,小弟也不同意(應該說,得有適當的配套,例如,我們有沒有成熟的安寧醫療?),畢竟安樂死道德風險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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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錯, 所謂醫療原則, 就是盡可能挽救"生命", 聽起來鄉愿,
但是, 整個醫事體系就是靠這種超然撐起.
當可以決定生命存去, 事情會變得很複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