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FD3STYPER
喔, 救活以後當然是家屬的事.
醫療原則就是, 不管怎麼樣救活再說, 不管對方是誰.
就像戰爭時, 醫務兵也不會帶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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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就我了解啦
醫療原則那是說,一定給你救,不管你是不是一定死定了
但如果這個病患之後要是又病危,不管怎麼救,也只是維持病危狀態,病患或病患家屬同意(病患意見優先),如果又發生緊急情況,可以選擇不救這樣子
這是我大概的理解,錯了請指正
所以大嬸說的,不無道理,雖然那個醫界賺大錢的說法我不同意,再者如果藉此說安樂死應該立刻合法,小弟也不同意(應該說,得有適當的配套,例如,我們有沒有成熟的安寧醫療?),畢竟安樂死道德風險很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