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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間異語:寧當富情婦 不要窮真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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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mw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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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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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
esp002
妨礙家庭,男女雙方都有罪,法律這麼規定
怎麼只有訪問沒有告發?
那也要男方的配偶才有資格提告(告訴乃論
),隨便一個路人甲跑去告發只會被法官以不適格打槍而已
....
__________________
士大夫之無恥,是謂國恥
....
2010-08-10, 08:52 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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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mw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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