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
作者MichaelLee
那個新聞倒是你可以看仔細一點,其實那個婦人的疾病應該不至於痛到無法忍受
她得到的疾病是一種咬合疾病,我查一查應該是一種可以控制的疾病,因此她想自殺,也許還伴隨其他精神疾病因素吧
所以安樂死就算要合法,也是一件很難推動的東西,就算大眾都有共識認為人有結束生命的自由,可是到底甚麼時候可以讓人決定要死亡,很不容易的
像這個案例,如果醫療處置其實可解決這個婦人的痛苦,可是我們輕易的讓她自殺,那不是一件很奇怪的事情嗎?
|
無論如何,現在的結果(死一個,關一個)絕對不是現有體制下的最好結果
若讓幫忙的人無罪,會造成之後眾多道德上的風險,這條路勢必不可行
不知道這對夫妻有沒有求助過張老師?
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