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lifehasbegun
台灣太多無理濫情的事情了 做事總是情理法 難怪社會愈來愈混亂 把法擺到最前面 變成法理情 社會治安才會稍為好一些 至少不會有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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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的源頭在於合情合理 . 也是其要求
法擺最前面 . 容易削減現實中情理的衝擊
該法即攜帶著不容易隨現實更新的重大問題
可以強蠻依法行政 = 與現實福祉需求抗衡
合法 . 絕非直指合情合理
法是服務於情理 ?? 還是情理本該屈就於法 ??
請先搞清楚三者干涉與創造關係 . 再來考慮是否該為三者排序 !!
我不為三者排序 . 我認為三者同樣重要 . 不可獨重於任何方
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