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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mad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1
文章: 768
引用:
作者東誠
被撞死的這人
他犯什麼罪 殺人? 放火?.............
好像都沒有
只是穿越國道

雖然駕駛被判無罪
但被撞的也是條命

之前在類似的討論上看過同樣的論調

他只是闖入民宅偷竊而已(也許順便強姦婦女)怎麼可以就打死他?
他只是強姦婦女,姦殺也沒殺成功,怎麼可以殺死他?
他只是強盜而已怎麼警察怎麼可以打死他?
他只是拿刀架在被害人脖子上而已,又還沒殺死他,警察怎麼可以殺死他?
警察有受過專業的訓練可以不讓被害人受傷又不殺死犯人 bala ....bala.....
最後大絕招,他們也是一條命啊,怎麼可以剝奪他們的生命


哦對了,犯什麼罪?
公共危險罪,嚴重危及他人的生命、財產權
我還以為這算是常識
舊 2010-08-06, 02:42 PM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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