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Adsmt
其實我覺得不能把所有的事混為一談。
孫子兵法說:兵不厭詐。
孔子說:君子無所爭,必也射乎。揖讓而升、下,而飲,其爭也君子。
兩句話看起來似乎相互衝突,事實上並沒有。只是情況不同。
為生死存亡時,就應該兵不厭詐,如果因為宋襄之仁,而使國家滅亡,那反而害了自己國家的百姓。
在商場也是如此,只要不違法,用一些手段打敗對手都是可以的。你對敵人仁慈,就是對自己殘忍,公司如果慘虧,要裁員、股價大跌,小股東自殺,你所背負的責任不是你自己而已。
但在運動場上,規則是先定好的。不論是爭榮耀、爭勝負也好,只有在參賽者都遵守遊戲規則,那這場勝負才有意義。所以孔子才說:「揖讓而升、下,而飲,其爭也君子。」
如果你因為耍小手段、甚至作弊贏得比賽,你真的爭到榮耀了?你覺得你的對手會對你甘敗下風?其實我覺得這樣只贏到「自我感覺良好」而已。
讓對手都承認不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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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我也跟你一樣的想法..... 但這十幾年來工作上的鬥爭殺伐, 同業間爾虞我詐.... 看的太多, 感觸也多. 我只能說, 這樣的想法, 課堂上茶餘飯後, 聽聽就好........
我認為手段也是競爭的一部分(無論奸詐與否) ......否則何必論輸贏....... 冠亞軍甚至於淘汰者一律頒發參賽獎狀不就得了........
至少, 有很多比賽..... 南韓被視為強敵(籃球棒球足球)...... 我們則是有時候連被當成對手的資格都成問題...... 你有聽過我們選手因為運動精神良好而被外國媒體讚揚打開知名度嗎?
勝利. 就是你死我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