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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r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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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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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278
去的時候,什麼話都不要說
你有權保持緘默
也不需要證明自己是清白的,因為在法律上你本來就是清白的
一律以不知道、不清楚、不記得回應
警察或檢察官有義務告知你詳細情形
先搞清楚自己被控訴的內容
如果真的得要回答一些問題,你說的每句話帶上"假設"兩字
冷靜以對
別沒事給自己負罪
很多案件,控訴方更本沒有 有證據能力的證據 或 證據的證明能力只有一點
靠被告,傻傻地被唬幾句話,就自白了
然後開始予起予求
告訴家長,不要怕被罵,不要覺得自己可以應付,也不要覺得丟臉
因為你才幾歲,家長的見聞、經驗、人脈不是你可以比的
他們是你的後盾
你出了啥事,是全家負擔
舊 2010-07-22, 01:24 PM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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