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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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michelle-lai529
那該是從寬認定,還是從嚴認定,畢竟沒有從家裡跟出來,在怎麼樣都只是猜測,蛋殼是一個,還是一堆;剩蔥是幾隻,還是一把,界定在哪裡。
因為有蛋殼,所以研判是從家裡帶出來的......什麼時候環保稽查人員被賦予辦案能力了,這些東西不是該有個明確的規範,如:不該出現什麼,數量約在多少,明確的拍照,開單,舉發;而且不該有欄人跟服不服的問題才對啊。
稽查人員是稽查,應該是依明確的數據辦事,有欄人要求熄火,用研判來定罪,跟加開『不服』的權利嗎。
感覺好像台北城真的是一個很奇怪的世界,住其它縣市的真的很難想像,外面的垃圾桶不能出現生蛋殼,環保人員可以欄人要求熄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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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也沒有在現場,你如何知道他們是怎麼研判的??搞不好當事人的行為就是非常的明顯,才被抓包??
清潔隊員不會那麼閒,抓你一個吃便當的吧?
應該是很明顯,是懶得弄廚餘,它把廚餘包到便當裡要偷渡被抓到,在掰一個理由是吃便當丟掉的~
還有已經裝廚餘了,怎麼可能是等小孩邊吃完便當才丟掉的,很明顯唬爛,誰會把廚餘跟便當時物裝在一起吃,真的很噁心呢~
當然這種法規是跟台灣人的風土民情不相容的,都已經包到便當盒裡了,照理來說已經是成功的鑽取法律漏洞,還是會被抓,一定會很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