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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章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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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章經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10
您的住址: 東郊皇陵
文章: 1,012
引用:
作者cheerx@ethome
這就跟很多有新手的媽媽都愛看BABYHOME網站,上面有些人嘴砲說,小孩會走失都是爸爸媽媽的錯,沒有注意,或是沒有教育小孩被抓走要叫喊一樣.有人小孩被抓走是在醫院,被扮成護士的人帶走,也有小孩被抱走的時候就被迷昏了,要怎麼注意,小孩要怎麼叫?


你舉的那些例子叫做"強制誘拐"或是"擄人"
非小孩的自由意志行為

所謂"走失"
是小孩子在自由意志下發生的迷途事件
原因通常是看護不周或是未作好危機教育...
這的確是照護者的責任...

這兩者是有很大的差別的





PS:另外還有使用物品,影響兒童自由意志的誘拐情形,這種情況的界定如同第一項
     
      
舊 2010-07-13, 09:23 AM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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