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妹婿控告舅子! 「曾記麻糬」正名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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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erx@etho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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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1
您的住址: 新店市福園街13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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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
雷蛇
很久以前就拜託親朋好友,到花蓮,千千萬萬別再買麻糬回來,
因為實在是甜得無法入口,保鮮期三天是吧?!在桌上擺半個月都沒人動過…
......以下恕刪
我跟您的看法一樣,每次有朋友或廠商買來我都覺得甜的要死,放在家裡永遠不會有人去動他.
2010-07-13, 04:24 AM #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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