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妹婿控告舅子! 「曾記麻糬」正名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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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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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8
文章: 145
很久以前就拜託親朋好友,到花蓮,千千萬萬別再買麻糬回來,
因為實在是甜得無法入口,保鮮期三天是吧?!在桌上擺半個月都沒人動過…
現在會讓我想吃的麻糬只有客家麻糬,沾花生糖粉的那種∼
至於扁食… 好像是吃名氣來著,有點貴,又塞不了牙縫,
最最最幹的是---那些停車格的外包巡視員,也未免太太太勤快了吧!
真的有一點嚇到,半夜逛墓仔埔也沒這麼驚悚!
2010-07-13, 12:07 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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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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