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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ku-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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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02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1,270
引用:
作者senyu
我的疑問也就在此:
因為有人在他層跳樓,不等同凶宅
就新聞這個例子
如果買方有明確提問,而賣方故意不告知有人跳樓,會怎樣?

A.:不會怎麼樣,所有權人不須對其持有以外的部分付任何瑕疵擔保責任


引用:
作者senyu
這個例子,賣方有無主動告知買方8樓曾發生有人跳樓的義務?
而不需買方(買9樓)提問?

A.:也不需要,原因同上

引用:
作者senyu
反正就是告知義務的範圍.程度到哪裡的問題啦.
因為知道了,確實可能影響購買意願.
而且很難說不會影響到市場交易價格.
要買的,至少可以藉此殺點價吧.

A.:屋住僅須對其所有權部分告知即可,
也就是說如果是從9樓的梯間(公設)跳下去,可以不用說,
但如果是從9樓自家內跳下去,那不管是不是死在中庭或馬路都要說

另外比較特殊的是曾經遇過從樓上跳下來,
結果屍體有一部分落在一樓住家的所有權範圍內,
同時一樓也被判定為凶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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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世界 無限可能
舊 2010-07-07, 10:41 PM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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