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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yu
*停權中*
 
senyu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l 2005
文章: 4
我是認為不算凶宅
但是買家在有選擇的情況下,就可以不考慮它
於是延伸出告知義務要到哪個程度的問題

依高院的判決意思
若賣家故意不告知,會有法律責任嗎?
好像沒講明.
舊 2010-07-07, 10:46 AM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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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yu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