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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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xel_K
個人看法剛好跟你不同,台灣的外交需要"行銷"配合
增加能見度在外交的幫助有多少,誰也統計不出來
但如果連who you are大家都不知道,就更不用說討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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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贊助"與"培養"不一樣
對這種職業選手,培養的確不大需要,
但"贊助"是一種互利行為,是可以考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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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偏實質外交的(就是提供國內發展經驗改善別的國家在各方面的發展需求,如農、醫、經濟)
我對行銷不抱好感(又或者該說以前太多做表面的外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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贊助當然可行~但贊助也是以國營企業或半國營(如種花電信)去贊助才是可行的~
這是稅金的問題~拿稅金去贊助...
這是有"爭議性"的~這不是政府該做的(除非想事後被婊的話~有人想看這種戲吧)
再說國營企業有往國外發展的意願跟目標的話~
這就更有贊助的互利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