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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m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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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1
文章: 768
引用:
作者a8628
若貴公司是國內前100大企業時,你真的可以努力天馬行空發揮自己創意與想法
多提出一些概念與新思為,因為老闆還有燒錢弄創意的能力.反之若不是的話,別
胡搞瞎搞.前人弄出來的死規矩雖然了無新趣,但至少不會弄到出包包滿天,天天
被抓去客人前唱Sorry ...Sorry.

所謂的創意,前期都是用"錢所堆出來的".若公司領導階級無判斷能力,傻傻被
"寫的很好看"的創意提案牽著鼻子走時,那麼大伙領資譴費,賣雞排,開計程車
的時候就近了

我朋友說的一個故事
某"創投名人"只要最近什麼熱門就搞一個企畫案來集資開公司
企劃案寫得很美好、很夢幻、很有未來性,再加上是名人,所以每次都能集資成功
開了一大堆公司、也關了一大堆公司
成功的? 好像還沒有

台灣人的個性
實現自已的夢想、實現自已的創意
用別人的錢最好
舊 2010-07-05, 10:06 AM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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