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42wood
照樓主說法:應該是大公司下的附屬公司
既是如此,一定有公司人事管理規則
先看叫你走路的原因是否有在管理規則內?試用期間也是適用的。
如果有。再查這份管理規則有沒有在地方政府(忘記是那個單位)報備核准?如果沒有報備核准的,你就可以在此點上面著力,要很用力!
第一。違法。大公司怎麼可以違法?小事違法,大事也會有的。尤其金控公司,誠信第一。
第二。你不能拿未經核備的管理規則來趕人。
方向:尊重母公司。但叫你走路的人,破壞公司形象,也要他走路。
年輕人不要被K一K就乖乖走路。
你被欺負,以後你孩子也可能被欺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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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理人有給我看適用期未過的評語
態度不佳 被動
這些都是很主觀的看法,也是很好的藉口,
另外他很強調另外二位主管也認同
在我看來他不想當壞人,所以把另二位主管拉下海,
而且一位主管在總公司,我只跟她見過三次面,面試跟經理人在背後
捅我後,把我叫回總公司談這件事還有我離開分公司,
當天我打了電話給她,問我做錯了什麼事,
她只是說經理人說我態度傲滿自以為是,要我走,我問她
對我有這種感覺嗎?她說不出來,只說了或許我給人這種感覺,幹,
一家大公司可以用感覺叫人走路,最後說了我幫經理人買了一個便當
叫我從這裡去想清楚,我是幫經理人買了一個便當,所以這跟態度不
佳有什麼關係???我只記得當天就找錢,放下便當,走出經理室,
我只是奇怪,總公司長官可以直接說清楚買便當是怎麼得罪經理人,
可是要我自已想,經理人當面跟我談的時候,我也是問我哪裡做錯
經理人也是不講,我才真是不甘心我死的不明不白的。
另外一位分公司主管也只跟我相處三天。
所以這二位主管能多了解我?
態度不佳???我一個新人怎麼敢態度不佳
再來說被動,我到職第二天就有客戶申請一件業務,
我看其他人忙不過來,我還主動上前去幫忙,
她們說我剛到職,不想操我,叫我先回家沒關係,
我也還是留下來幫忙這件事做完才下班。
所以我怎麼被動了?
不過我現在也只能算了,現在這個社會是資方為大
如果我還想在這個業界生存還是別把事搞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