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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inousde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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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inousdeity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l 2004
您的住址: 一立方公尺的香格里拉
文章: 617
引用:
作者Xforce
你會帶著桌機 24吋LCD 到處跑?

走在路上 臨時想查個地圖 跟 看一下郵件 你會拿出筆電?

睡前想懶懶得躺在床上 上個網 看個Facebook 你會把桌機還是筆電搬到床上?

每樣裝置有不同的行動性 操作性... 不同Form Factor 在做不同的應用時會有不同的效果...

不可否認某些應用在某些FormFactor 產生的效果比較好...

但在考慮進 行動性 操作性後, 某些使用情境 產生的UX是 使用者可以接受或是滿意的

為什麼你要挑一個那麼極端的選擇來跟手機比較?
說真的手持移動式資訊平台上網+GPS+遊戲影音等等
最方便的東西仍舊是6~7"的移動裝置
尺寸可以是優點也可以是缺點,

我不管是上班或當學生,都是SMARTPHONE+12"TPC
看MAIL簡訊GPS這種事情本來就可以用手機解決無可厚非
但是影片&電子書或PDF等等需要長時間看著螢幕的
我完全不會考慮用手機那3.5"的螢幕來進行
再說....我光是GPS+偶爾收收MAIL手機電池就準備了3個輪替
如果再加上影音&電子書,總共得準備幾個?我用的是HTC的鑽石機
聯強電池很便宜多買還無所謂,IPHONE呢?
舊 2010-06-29, 05:14 PM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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