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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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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長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n 2008
文章: 167
引用:
作者smic
沒錯
工讀生才沒有這種權力
再說
"工讀生"一詞都是代罪羔羊用的
以往企業面對消費者質疑
作業流程是
1. 那是新來工讀生作的
2. 工讀生未滿18, 不方便透露個人資料
3. 工讀生昨天已經主動離職
事實上有沒有這位"工讀生"存在
只有天知道.
將來有這<定型化契約>
會不會禁止這種企業就要觀察了

你確定?
那些瑣碎的標價都是主管自己一個一個 key 上去?

我覺得是不是有這個可能.......
黑手工讀生A改標價 -> 黑手B同步散佈消息 -> 主管一小時後發現

一小時可以讓一家公司倒閉了
雖然這是犯罪,但其實你很難判定 A, B 是不是故意,只要給幾百萬,搞掉對手公司,這個代價不算高,也不無可能
舊 2010-06-27, 07:04 PM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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