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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go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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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1
文章: 409
新聞完全沒提到 那個色狼被留置多久
多久以後才移送檢方
再者
偵訊婦人之前是否有先偵訊色狼的案子

不用在執著於婦人身上 而是要將2件案子的前後因果關係先對好

依續偵訊跟移送才是 那個婦人應該要說他也要回家拿證件

硬拖到天亮才對


不應再讓這個案子在像英商撞死人的案子一樣

外國人有人權 台灣人就不應該有人權嗎
舊 2010-06-25, 10:07 PM #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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