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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xx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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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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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實說,我不太清楚為什麼一開始判管訓是錯的?
他之前應該受什麼處罰,應該是看之前的行為,
如果是一些流氓行為,管訓應該是正確的吧?
如果是犯了應受無期徒刑或死刑的罪, 卻只被判管訓,這才能說司法有問題,
不過在這報導中我看不出來.

按照新聞所述, 似乎是
某人犯流氓罪行 -> 管訓 -> 出來殺證人 -> 無期徒刑
為何後來犯殺人罪,可以逆推到管訓的判決錯誤?
是要司法未卜先知嗎?
舊 2010-06-25, 10:17 AM #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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